關于南寧市審計局公共資源盤活利用情況專項審計調查報告反映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詳細說明


    市審計局:

    根據《南寧市審計局專項審計調查報告》(南審企業(yè)調報〔20211號)(以下簡稱“《報告》”)指出關于停車泊位及公共停車場方面的問題,我集團公司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公交集團、交投置業(yè)公司就相關問題進行了整改?,F將有關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于未制定停車費收繳管理細則方案,停車收費收益未能上繳財政的問題

    《報告》指出,201811日至2021331日,我集團公司管理運營的停車泊位及公共停車場停車收費收入共計20551.34萬元,截至2021331日,我集團公司與市財政局未按照市人民政府相關要求,共同制定相應的停車費收繳管理細則方案,停車收費收益未能上繳財政。

    整改情況:20214月起,我集團公司多次與市財政局共同協(xié)商制定南寧市停車泊位有償使用費上繳方案,于20214月主動向市財政非稅收入賬戶預繳道路路內機動車停車收入670萬元,2021928日上午,我集團領導與市財政局領導在集團會議室就南寧市路內道路停車泊位有償使用費上繳方案召開了討論會,經雙方討論初步協(xié)商確定公共資源有償使用費上繳方案按利潤分配的方式上繳,待方案修改完善后再邀請相關部門進一步討論后報市政府議。

    二、關于車主欠繳道路停車泊位停車費難以追回的問題

    《報告》指出,截至2021426日,我集團公司的二級子公司慧泊公司尚有車主欠繳的2993.7萬元市內道路路內停車泊位停車費難以追回。

    整改情況:慧泊公司采取多種措施,積極落實停車費應收盡收、欠費催收工作,推動有關部門完善停車泊位管理制度。截至20219月,慧泊公司已追回欠款105.34萬元。具體措施如下:

    (一)開展停車泊位管理員收費服務流程全員培訓,同時加強現場收費管理,要求停車泊位管理員當面收取停車費,落實停車費應收盡收工作。

    (二)通過對欠費金額較大的車輛發(fā)放欠費溫馨提示單,累計張貼欠費溫馨提示單12193張。

    (三)通過“慧泊車服務”微信公眾號給欠費車主推送停車欠費信息,提醒車主自覺補繳停車欠費。

    (四)通過廣西電視臺、南寧電視臺、1074交通廣播、南寧晚報等媒體陸續(xù)曝光欠費金額較大的車輛信息。

    (五)制定催收工作管理辦法,將停車欠費催收管理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停車欠費催收管理。

    (六)積極推動有關部門完善停車泊位管理制度,根據《南寧市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南寧市公共信用信息目錄(2020年版)的通知》(南信辦〔20205號)精神,道路停車泊位停車欠費行為已被列入南寧市公共信用信息目錄,但目前無獲取車主“車牌號、車主姓名/企業(yè)名稱、身份證號/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等信息的相關行政規(guī)制?;鄄垂居?span>20201020日向南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去函請求提供車輛所有人機動車駕駛證及行駛證相關信息,但交警支隊未能提供相關信息。慧泊公司目前僅可提供欠費車輛的車牌號及欠費信息,但無法關聯(lián)車輛所有人的身份信息。

    下一步,我集團公司將繼續(xù)督促慧泊公司將應收盡收停車費及催收工作作為常態(tài)化進行管理,進一步規(guī)范停車收費行為。

    三、關于部分非機動車停車泊位設施不夠完善的問題

    《報告》指出,在對6處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示范保管點進行現場查看時發(fā)現,慧泊公司尚未按要求配備遮陽棚、充電樁、休息亭、消防設施器材等設施。

    整改情況:已整改完畢。根據《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審定<南寧市地鐵沿線站點出入口周邊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示范點建設運營管理實施方案>的請示》(2020-4-A-425)文件相關部署,整改報告提出的6處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示范保管點,實際為5處示范保管點和1處非示范保管點。目前慧泊公司已按要求在5處示范點完成充電樁設施的安裝及配置消防器材,1處非示范保管點因接電取電等問題暫不開展相關設施建設。此外,根據上述文件要求及示范點實際需求,遮陽棚、休息亭等設施未列入示范點建設的必要建設內容,不在5個示范保管點進行安裝配備。下一步,我集團公司將督促慧泊公司,按照非機動車示范保管點配套設施建設標準,逐步在有條件的地鐵沿線出入口非機動車保管點推廣建設,進一步做好便民服務工作。

    四、關于橋底空間開發(fā)利用項目建設進度緩慢的問題

    《報告》指出,2019年市人民政府明確南寧市“高改快”項目立交橋及城市橋梁橋下空間綜合開發(fā)利用管理和營運主體為我集團公司,方案要求我集團公司20218月應完成一期橋底空間項目建設35處,20232月應全部完成建設61處。截至2021331日,交投置業(yè)公司已完成建設并經營使用17處,完成一期建設進度49%,其中應與市市政園林局、南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以下簡稱市交警支隊)、各城區(qū)政府、各公交企業(yè)及南寧城投集團等橋底空間原管理使用單位辦理移交手續(xù)15處,目前只與南寧縱橫時代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辦理移交手續(xù)2處,移交率為13%。

    整改情況:交投置業(yè)公司于202181日至820日期間重新對《南寧市“高改快”項目立交橋及城市橋梁橋下空間綜合開發(fā)利用方案》中規(guī)劃的61處橋底進行了摸排,其中20處橋底空間由我集團公司運營管理,26處橋底空間市政、交警、環(huán)衛(wèi)、公交、城區(qū)等單位正在使用,3處橋底空間被私人占用,3處立交橋尚未完工不具備移交條件,9處橋底為綠化用地或市政交通通道不具備開發(fā)條件。

    交投置業(yè)公司根據上述情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提高對橋下空間綜合開發(fā)的認識,已安排策劃設計單位從系統(tǒng)性、整體性服務單位、市民出發(fā)做一個全市橋下空間的利用規(guī)劃,報批后組織實施。

    (二)積極對接市市政園林局、邕寧區(qū)政府等單位辦理凌鐵大橋東、魯班立交、英華橋西、西明大橋及良慶大橋底空間等現有點位的相關前期手續(xù)。

    (三)致函南寧市城市管理局請求調查處理沙江立交、南環(huán)立交及凌鐵大橋東橋底等3處橋底空間被私人違規(guī)占用問題,同時在上述3處點位張貼清場通知要求實際占用人將場地騰空。

    (四)與邕寧區(qū)城市管理局辦理八尺江大橋西橋下空間移交手續(xù)。

    下一步,交投置業(yè)公司擬就上述問題報請市政府協(xié)調解決,以加快推進橋底空間項目建設,充分發(fā)揮橋底空間經營效益。 


    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11029